这件事里有些网友表现出的戾气和非理性让我心寒,所以我选择关注它,并尽可能远离它。我也相信很多人其实跟我持同样的态度,他们不说并不代表他们是冷漠的。所谓尊重就是:我不想说的时候,你不能逼我;我想说的时候,你不能拦我。

我按照一贯的「出了问题责任全在我自己」的方式反省了一下,发现我发布的那条微博确实有优化空间,比如在微博开头加入「谴责暴力行凶者,凶手必须受到法律严惩,但与此同时……」这样的话先表达一下自己对案件本身的态度,而非直接就案件折射出的网友戾气、非理性问题发表看法。所以我明白了,我的问题其实是:身为当事人,我默认了我所掌握到的信息量与旁观者掌握到的信息量是一样的;而实际上,双方信息量是完全不一样的。如果我不说,别人其实是根本不会知道我对事件本身的感受。

其实说到底就只两项:说常识;有耐心。这些内容并没有两条公告里的内容完备、准确,但它们的作用是让旁观者看明白。当事人一定要告诫自己,你自认为所有人都该知道的行业常识,其实多数人都是不知道的。这样能最大限度避免你发表的内容陷入「内行一看就明白了,但外行看不懂这些用词背后的意思,又恰巧大多数人都是外行」的境遇。再就是,当情绪控制能力差的旁观者对你进行谩骂时,你越有对立情绪,双方沟通的可能性越低,一定要有耐心,才可能把事情「说明白」。

其实说到底就只两项:说常识;有耐心。这些内容并没有两条公告里的内容完备、准确,但它们的作用是让旁观者看明白。当事人一定要告诫自己,你自认为所有人都该知道的行业常识,其实多数人都是不知道的。这样能最大限度避免你发表的内容陷入「内行一看就明白了,但外行看不懂这些用词背后的意思,又恰巧大多数人都是外行」的境遇。再就是,当情绪控制能力差的旁观者对你进行谩骂时,你越有对立情绪,双方沟通的可能性越低,一定要有耐心,才可能把事情「说明白」。

我认为这个方法适用于一切面向公众的公关行为。